13281238156 THE PURSUIT OF EXCELLENCE
成都市水务局关于成都天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排水企业(试)运行评估考核合格的通告根据《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》、《四川省城镇供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》(川建城发〔2015〕886号)和《关于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》(川建城函〔2017〕115号)要求,经企业自查申请、县(市、区)审核和市级核准公示,成都天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排水企业的经(试)运行评估考核合格(见附件)。 城镇排水企业试运行评估考核合格有效期为1年,运行评估考核合格有效期为3年,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应提出复审申请,并按照县(市、区)审核、市级核准公示的程序组织复审,复审合格的,重新发布通告予以确认;复审不合格的,责令其限期整改。 全市城镇排水企业均应按照《关于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》的要求,按期申报(试)运行评估考核。逾期未申报的,市水务局将适时对有关县(市、区)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,并函告属地政府。 特此通告。 成都市水务局 2018年1月9日
成都市城镇排水企业(试)运行评估考核合格企业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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